一(yi)、什(shen)么(me)是合伙企業?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核定征收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二、合(he)伙企業的類別
合伙(huo)企(qi)業分為(wei):普通合伙(huo)企(qi)業和有限合伙(huo)企(qi)業
1、普通合(he)(he)伙(huo)(huo)企(qi)業由(you)2人以上(shang)的普通合(he)(he)伙(huo)(huo)人(沒有上(shang)限規定)組(zu)成。
普通合(he)伙企業中,合(he)伙人對合(he)伙企業債(zhai)務承(cheng)擔無限(xian)連帶責(ze)任。
2、有限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當有限合伙企業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時,應當轉為普通合伙企業,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時,應當解散。合伙企業稅收優惠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三、合伙企業的(de)優點
1、與個人獨資(zi)企業相(xiang)比較,合伙(huo)企業可以(yi)從眾多(duo)的合伙(huo)人處籌集資(zi)本,合伙(huo)人共同償(chang)還債務(wu),減少(shao)了銀行貸款(kuan)的風險(xian),使企業的籌資(zi)能力有所提高;
2、與個人獨(du)資企業(ye)相(xiang)比(bi)較,合(he)伙企業(ye)能夠讓更多投(tou)資者(zhe)發揮優勢互補的作用,比(bi)如技術、知識產權、土地(di)和資本的合(he)作,并且投(tou)資者(zhe)更多,事關(guan)自己切身利益(yi),大家共同出力(li)謀劃(hua),集(ji)思廣益(yi),提升企業(ye)綜合(he)競爭力(li);
3、與一般公司相比較,由于合伙企業中至少有一個負無限責任,委托代征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護,理論上來講,在這種無限責任的壓力下,更能提升企業信譽;
4、與一般公司(si)相(xiang)比較,理(li)論上來講,合伙企(qi)(qi)業盈利更多,因為(wei)合伙企(qi)(qi)業交(jiao)的(de)是個稅而不是企(qi)(qi)業所得稅,這也是其高風險成本的(de)收(shou)益。
四、合(he)伙企業怎么繳稅
根據(ju)規定(ding),從2000年(nian)1月1日起,個人(ren)獨資企業和合伙(huo)企業不再繳納企業所(suo)得(de)(de)(de)稅,只對(dui)投資者個人(ren)取得(de)(de)(de)的生(sheng)產經營所(suo)得(de)(de)(de)征(zheng)收個人(ren)所(suo)得(de)(de)(de)稅。
實行(xing)應稅所(suo)得率核定征收方(fang)式(shi)的,先(xian)按(an)照應稅所(suo)得率計算其應納稅所(suo)得額,再按(an)其應納稅所(suo)得額的大小,適用百分之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suo)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