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文!委托代征代收稅費不得拒收現金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核定征收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保障納稅人、繳費人使用現金的權益,合伙企業稅收優惠現就稅費征收過程中人民幣現金收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線下辦稅繳費服(fu)務場所(含辦稅服(fu)務廳(ting)、代辦機構等)應設置人工(gong)現金(jin)收(shou)付通(tong)道,提供(gong)收(shou)取(qu)現金(jin)、找零服(fu)務。
二、委托(tuo)代征代收(shou)稅費的,稅務部(bu)門應當(dang)通過書(shu)面形式,明(ming)確要(yao)求受托(tuo)方設置人工現金(jin)收(shou)付通道(dao)。
三、各地稅(shui)務機(ji)關在大力推進“非接(jie)觸式”辦稅(shui)的(de)同(tong)時,應當充分考慮不(bu)使用智能設(she)備納稅(shui)人、繳(jiao)費人的(de)需(xu)要以及可能出現(xian)的(de)突發情況,滿足納稅(shui)人、繳(jiao)費人以現(xian)金(jin)方(fang)式納稅(shui)繳(jiao)費需(xu)求。
四、各地稅務機關社保委托代征(非稅)、收入規劃核算、納稅服務、征管科技等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確保人民幣現金收付渠道暢通,保證現金稅費收取后嚴格按照規范流程和時限辦理繳庫。
國家(jia)稅(shui)務總(zong)局辦公(gong)廳
2021年1月26日